为提高政府定价透明度
(资料图)
规范收费行为,强化社会监督
依据《山东省政府定价的
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》
潍坊市发改委日前公布了
潍坊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
其中涉及物业管理
机动车停放等收费标准
快来看看吧~
关于重新公布潍坊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
为提高政府定价透明度,规范收费行为,强化社会监督,依据《山东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》,我委重新梳理了潍坊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,现予公布。
本清单所列项目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(统称政府定价)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。其中,跨县和市属项目由市人民政府定价,县属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定价。
清单之外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服务收费,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财政部门发布,公益性服务收费项目执行相关定价文件。
附件:潍坊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(2023年2月)
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3年2月13日
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
1.区分服务等级和计费方式。白天和夜间各免费停车2小时,超过2小时时长按以下标准收费。白天计时收费地上1~2.5元/车·小时,地下0.5~2元/车·小时;夜间计次收费地上3~8元/车·次,地下2~6元/车·次。包月60~170元/车·月。二轮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、助力车、自行车计次收费。白天1元/车·次,夜间0.5元/车·次,包月20元/车;具体标准详见文件。
2.涉案停车场:扣押车辆按天收费,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。大、中、小型车辆分别30、20、10元/车·天,摩托车、电动车及其他小型非机动车8元/车·天;
3.对使用“ETC”付费车辆实行八五折优惠。
生活垃圾处理收费(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)
(一)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:10元/户·月,城市暂住人口4元/户·月。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:国家机关、部队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生产经营企业(含个体业户)4元/人·月,旅店业客房2元/床·月,商业零售业0.3元/平米·月,餐饮业0.8元/平米·月,娱乐休闲场所0.5元/平米·月,医院门诊1.5元/人·月,病房2元/床·月,农贸市场40元/摊位·月,集贸市场2元/摊位·集日,大客车9元/辆·月,中巴车6元/辆·月,出租车0.5元/辆·月,货运车0.5元/吨位·月。
住房物业管理费
(一)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:五星级未配备电梯0.65元/平方米·月,配备电梯1.4元/平方米·月;四星级未配备电梯0.5元/平方米·月,配备电梯1.15元/平方米·月;三星级未配备电梯0.4元/平方米·月,配备电梯1.0元/平方米·月;二星级未配备电梯0.3元/平方米·月;一星级未配备电梯0.2元/平方米··月。可上浮20%,下浮不限。
(二)城区普通住宅机动车停放费:
1.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(元/辆·月):室外大中型汽车150,小型、微型汽车及电动轿车100,三轮摩托车(电动车)50;室内小型、微型汽车及电动轿车180,三轮摩托车(电动车)90;电动立体车位180。可上浮20%,下浮不限。
2.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(元/辆·月):室外大中型汽车20,小型、微型汽车及电动轿车15,三轮摩托车(电动车)8;室内小型、微型汽车及电动轿车30,三轮摩托车(电动车)15;电动立体车位质保期内30。可上浮20%,下浮不限。电动立体车位超过质保期的最高不超过60。
3.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车位场地使用费(元/辆·月):室外50,室内70。可上浮20%,下浮不限。
4.临时停放机动车的,2小时内免费;超过2小时的部分每小时2元,24小时内(含)累计不超过10元。
来源: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州融媒综合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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